近期,我国海关在进口肉类产品中多次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为严防疫情通过冷链食品传播,国家相关部门已发布明确规定:所有进口肉类及其他冷链食品,一旦在口岸或后续抽查中检测出新冠病毒阳性,一律不得上市销售,并须立即启动追溯、封存和无害化处理程序。
根据防控要求,进口肉类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确保每批产品具备齐全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消毒证明。对于已流入市场的涉疫食品,各地将组织开展紧急排查,通知购买者立即停止食用,并配合做好召回工作。同时,国家鼓励消费者在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,优先选择赋码销售产品,通过扫描追溯码核实来源信息。
专家提醒,尽管新冠病毒通过食品传播的风险较低,但公众仍需保持警惕。处理进口肉类时,应佩戴手套,生熟分开,彻底煮熟后食用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巡查力度,对违规销售行为依法从严查处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'舌尖上的安全'。